近年来,中宁县纪委监委坚持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深入掌握被处分人员的相关处分执行情况以及认错改错、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疑虑困惑等方面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彰显组织关怀温暖,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推动严管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落地见效,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三明确”推进回访教育精准化。通过查阅案卷资料、与相关办案人员交流沟通,掌握受处分干部的主要违纪事实、个人基本情况及与案情相关的政策法规。将被回访教育对象进行分类,区别不同对象、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对症下药”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对党的十九大以来19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采取集体回访、上门谈心、部门联动等形式,化解受处分人员心结,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件的教育功能。遵循“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案件审理室负责,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及相关办案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具体参与实施,每组至少由3人成组回访,即每组至少有1名成员分别负责教育讲解、搜集整理相关资料、记录工作。“组组配对”将分好组的受处分人员和回访教育人员进行配对,由负责教育的工作人员对该人员的回访教育时间进行确定,如无特殊情况,回访教育均定在影响期满之前的一个月,由回访教育小组根据本组教育人员的数量及具体情况进行时间安排,各组回访教育结束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具体教育情况。
“三强化”确保回访教育最优化。建立回访对象“一人一档”制度,记录其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收集整理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思想汇报,所在单位对其所做的评价意见、回访谈话记录、回访登记表等材料统一归档,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使回访工作有迹可循。引导回访对象回忆入党的初心,思考犯错的原因,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同时也引导正确认识处分,端正态度,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工作。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把回访教育延伸到党纪政务处分之后,在帮助受访者解决思想负担的同时,对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尽量给予帮助。在回访教育过程中,对36名同志提出的包括工作中存在的困惑、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问题,与其所在党支部进行了协调解决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对他们密切关注,让回访教育更加温暖人心,让回访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爱。
“三联合”促进回访教育实效化。探索实行多部门联合回访教育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牵头,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密切协作,联合回访教育,进一步提升回访教育工作的整体效能。在回访过程中,向11个部门(单位)、乡镇下发书面通知,联合制定对43名干部的回访教育方案。把回访工作同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回访结果运用,不仅教育回访对象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也提醒其他干部要时刻警钟长鸣,不犯类似的错误,达到回访对象一人,教育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惩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初心,多数党员干部受处分之后便会垂头丧气,认为自己已经“没救了”,经过耐心教育引导受处分干部,帮助解开其思想疙瘩、重拾自信,积极投身到各自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全县先后有17名受处分干部影响期满后被重新提拔使用。(中宁县纪委监委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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