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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以案促改 拒当交通“醉”人

时间:2023-05-0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0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醉驾的路上却是夺走生命的恶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违纪违法后果,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作为妇女干部,我们要当好‘监督员’,时刻提醒家人不组织、不参与违规吃喝,自觉筑牢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家庭防线。”五一节前夕,商城县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警示教育大会上,一位妇工委干部感慨地说。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远离酒驾醉驾,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今年4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筛选了6起县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联合县妇联以“珍爱家庭、远离酒驾”为主题,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专项以案促改。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以案促改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庭审旁听、主题教育、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着力深化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恪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戒尺”,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外,牵头组织由县妇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法院等部门人员组成酒驾醉驾问题警示教育宣讲团,在全县各单位围绕主题进行家风家教、交通法律法规、刑事处罚、纪法知识巡回宣讲活动,并现场发放签订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为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提升警示教育震慑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酒驾醉驾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台账,下发以案促改提醒书25份,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乡镇纪委“跟进监督”的作用,推动专项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延伸拓展。通过到案发单位公开宣读处分决定,讲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实,指出案发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案发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切实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周黎明 花志)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a5660b2d20a24370ad15261b1ba84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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